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8

168.我又被带到一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属天的奥秘 #3887

3887.天堂或大人

3887.天堂或大人有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的,一个被称为属灵的。属天国度由所谓的属天天使构成,这些天使具有对主之爱,因而具有一切智慧。因为与其他所有人相比,他们更居于主里面,从而更体验到平安和纯真的状态。在其他人看来,他们就像小孩子,因为平安和纯真的状态给予他们这种表象。那里的一切事物在他们眼里可以说都是活的,因为直接出自主的事物都是活的。这就是属天国度。另一个国度被称为属灵的,该国度由所谓的属灵天使构成,这些天使具有对邻之仁的良善。他们将生命的快乐置于以下事实:他们能向他人行善而无需回报。对他们来说,能允许他们行善本身就是一种回报。他们越这样意愿和渴望,就越体验到聪明和幸福,因为在来世,主照着每个人出于意愿的情感而发挥的功用赐下聪明和幸福。这就是属灵国度。
主的属天国度的居民全都属于心脏区域,而其属灵国度的居民则全都属于肺脏区域。从属天国度进入属灵国度的流注类似于心脏进入肺脏的流注,也类似于属心脏的一切事物进入属肺脏的一切事物的流注。因为心脏通过血管在全身及其各个部位进行掌控,而肺脏则通过呼吸在全身各个部位进行掌控。所以,全身各处可以说都有一个心脏进入肺脏的流注,不过,这种流注取决于那里的形态,还取决于状态。由此产生适合身体的一切感觉,以及一切活动。这一点从胎儿和新生婴孩的情形可以得到证明。肺脏被打开,随之一种流注从心脏进入肺脏之前,它们没有任何身体感觉,也没有任何自发行为。灵界也有类似情形,不同之处在于,那里没有肉体和属世之物,只有属天和属灵之物,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因此,他们的心脏运动取决于爱的状态,呼吸运动则取决于信的状态。这一个进入那一个的流注使他们拥有属灵的感觉和属灵的行为。这些观念在世人看来似乎自相矛盾,因为他对爱之良善或信之真理没有其它概念,只以为它们是某种抽象事物,并没有产生任何事物的能力。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也就是说,一切感知和感觉并一切能量和活动,包括世人的,都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

属天的奥秘 #7877

7877.“我一见这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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